近日,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版”)正在行业内征求意见。
 
据了解,其中有发现不少新的变化,对此前存在的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了删除和规范。其中变化较大的方面有关于轮胎方面的内容。
 

轮胎将纳入车损险

 
在之前,轮胎如果鼓包爆胎,就算车主买了车损险,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各大保险公司都明确,由于汽车爆胎事故造成的轮胎损失,是不予理赔的。

据相关人士表示,在理论上,鼓包爆胎应该算在车损险赔付范围内的,但因为轮胎是磨耗品。
保险公司很难判断轮胎是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的,取证比较困难,如果原有产品没有囊括轮胎责任,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予赔付的。
不过,在最新的“修订版”条例中,在现有责任基础上新增了车轮单独损失险等附加险产品。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就可以投保这个附加险了。
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可以提供的保障是,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被盗窃、抢劫、抢夺,导致被保险机动车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失、仅有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单独的直接损失。
不过为了避免自然损耗的情况,条例也增加了两个免责条例:
(一)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的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二)未发生全车盗抢,仅车轮单独丢失。

对轮胎店有何影响?

 
一直以来,鼓包、爆胎等轮胎问题是车企、4S店、轮胎店等最大的投诉问题之一。
对于轮胎鼓包,所有的轮胎厂都一致认为是车主驾驶不当造成的,所有很多轮胎厂对于轮胎鼓包是不赔的。

但很多车主是不接受这样的认定的,因为这样他们会损失几百上千钱,同时,他们也认为自己是好好开车,并不是自己操作不当。
于是,双方的矛盾因此而产生。如果处理不好,对涉事企业、轮胎店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不过,车轮单独损失险的出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行业专业人士表示,车轮单独损失险的出现,让维修企业免除了这方面的纠纷。正式实施后,有资质的轮胎店在销售轮胎时,可以增加销售车轮单独损失险的业务。
如果车主购买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如果出现鼓包、爆胎现象,车主可以直接走保险了。
如果车主没有买,那也怨不了谁了。

各大轮胎企业正在普及轮胎险

 
另一方面,各大轮胎企业正在普及免费的轮胎保险。轮胎店销售带有轮胎保险的轮胎也能避免鼓包纠纷!
据了解,自从中策、米其林等率先推出轮胎保险业务后。近两年,几乎所有的轮胎企业都推出了自家的轮胎保险。如今,谁家没有轮胎保险,都不好意思说话。
大部分轮胎保服务都规定,在购买后一段时间内,轮胎出现非人为原因引起的鼓包,可领取相关的理赔理赔金额或者更换新胎。
但很多轮胎店主对这一服务存在质疑,因为很多轮胎企业表示,只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轮胎鼓包才能理赔,但轮胎鼓包90%都是人为的,这样的服务不是鸡肋吗?
这其实是大家理解上的误会,据一位轮胎企业人员称,“轮胎保”里的“非人为”原因指的是只要不是车主故意造成的轮胎鼓包,都可以理赔。
也就是说,只要参与轮胎保的车主,轮胎发生意外事故,都会得到企业的理赔。
同时,很多轮胎企业还根据“轮胎保”发展了很多延伸服务,比如购胎礼券、道路救援服务、车上人员保险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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