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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挖掘我省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基层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展现浙江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实践探索,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案例在规范指导、评价引领和防范借鉴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现开设“聚焦基层 | ‘浙里’法治优秀案例展播”专栏,对先进典型案例进行展播。

案例背景

智能网联车辆又称“自动驾驶车辆”,智能网联汽车可以减轻人类操控压力,有着比传统汽车更加安全、高效、舒适的驾乘体验,并且作为人工智能、物联网、 通信、数据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的优良载体,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价值。然而,其带来便利和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对现有车辆管理制度和道路交通秩序提出新的挑战。杭州市司法局立足实际需求,开展制度探索,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就自动驾驶车辆上路的具体规范开展立法探索并形成法规。

进展情况

深入研究

找准新生事物与现有制度冲突点

作为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传统车辆相结合的产物,智能网联车辆是软硬件相结合的综合体。与传统车辆相比,智能网联车辆新增的车机“大脑”具备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和自动执行功能,且可以联网升级不断“成长”,驾驶行为不再仅由人类驾驶员实施。

但我国目前的车辆分类、管理制度、道路建设和行驶规则均按照自然人驾驶传统车辆的单一模式进行设计,智能网联车辆的出现对社会治理提出多项挑战:一是驾驶行为责任主体认定难度提升,区分人机责任成为现实议题;二是非标车辆类型和数量增加,新场景、新车型难以适用旧的技术规范;三是道路资源配置矛盾加剧,路权和道路建设规范均需作出调整。

虽然存在上述问题,但社会治理难题不应成为阻止技术进步与应用的理由。杭州市司法局在找准新生事物与现有制度冲突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制度探索与创新。

勇于探究

构建智能网联车辆上路的制度路径

新旧冲突之下,怎样找到智能网联车辆上路的制度切入口、使其发证和管理有据可循,成为立法机构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杭州市司法局立法部门从法律、技术和实践多角度开展深入研究。除广泛收集和分析国内外自动驾驶有关监管思路和法律法规外,还认真研究多项技术规范。同时,赴上海、深圳、无锡等城市和阿里达摩院自动驾驶实验室调研,并组织华为、海康、吉利等16家行业头部企业和2家网约车公司开展立法座谈,听取全产业链意见。

智能网联车辆在获得工信部产品许可之前,需要在社会公开道路对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测试与示范应用(以下简称“测用”)。为此,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杭州市司法局细化落实已有“汽车”的测用规范,探索尚属空白的“非汽车”测用制度,为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构建了合法、可行、可控的制度路径。

确立齐抓共管的联合工作机制,市经信局牵头管理测用活动,交警核发测试车牌号;

采用由低到高逐级测用方式,进阶条件由市经信局制定技术规范确定;

确立多维度安全保障机制,对保险、公众知情权和有关释明义务作出规定;

完善异常情况处置机制,明确特定情形下车辆接管、现场处置与数据上报等要求;

确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以统一平台实施监管,列明暂停测用的十一种情形和终止测用的五种情形,实现行业优胜劣汰;

除汽车外的智能网联车辆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但测试与应用流程参照汽车有关规定;

对主驾有人和主驾无人两种情形分别规定责任承担原则。

案例成效

2024年月1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杭州市成为除经济特区外首个以地方性法规明确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具体流程的城市。

点评

点评人:

杭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 金志华

智能网联车辆以自动驾驶功能为核心,是我省高成长性的百亿级“新星”产业,也是全国各地争相进入的产业赛道。杭州市以地方立法破解发展制约因素、支持技术创新,是深入贯彻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集中体现,亦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在我省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不惧挑战、勇于且善于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持的重要特质。面对自动驾驶带来的社会治理问题,从技术、制度和实践多角度开展研究,形成科学、合理且具有前瞻性的法规内容,既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也为形成全国统一的智能网联车辆管理规范提供了参考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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